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原区品质教育专项课题阶段性结项及成果评审工作的通知
根据中原区教育科研工作安排,2023年度立项的中原区品质教育专项课题研究周期已满,将于近期进行课题阶段性结项及成果评审工作。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课题结项条件
1.课题围绕中原区品质教育发展,立足实际工作,突出研究特色。
2.课题按立项计划完成研究任务,能清晰反映研究重点、过程、方法和成效。
3.阶段性结项成果与立项申报内容相一致,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,能够体现一定的教育科学研究水平。
4.阶段性结项申请所列课题组成员信息与立项申请相一致。
5.对涉嫌抄袭现象的阶段性结项报告不予结项。
二、成果评审条件
1.研究成果应具有鲜明的科学性、创新性、先进性和时代特点,科学解释和准确解答品质教育发展中重点、难点和热点问题。
2.具有一定的创新性,能够提出具有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的新观点、新方法、新结论。
3.能体现教育教学规律,关注并切实解决真实存在的教育教学问题,具有较强的实践性。
4.学风端正,观点鲜明,资料祥实,数据准确,证据充分,逻辑严密,方法科学,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要求。
三、材料报送
1.纸质材料:结项报告、评审书(见附件1)、汇总表(见附件2)、诚信保证书(见附件3)及相关的过程性研究资料。纸质材料的排放顺序与汇总表一致。
2.电子材料:结项报告和汇总表,要求:每个单位一个文件夹,文件夹以“品质教育 单位”命名;结项报告以“序号 姓名 课题名称”命名(序号与汇总表一致);汇总表以“品质教育汇总表 单位”命名。
3.纸质材料送至教科室(办公楼501室),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zhengwaijks@163.com。
四、报送时间:
2024年5月2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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